律所案例
法律小贴士
01 案情简介
原告三人系合浦县廉州镇廉东社区钟屋居民小组的居民。现案涉酒店使用的土地,由原告的宅基地和自留地以及250.42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构成。原告对酒店所占土地享有合法的使用权。2021年7月28日,被告合浦县自然资源局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认定以下事实:原告三人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平房,建筑面积1609.91 m²(其中250 m²有维修证),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作出限期七日内自行拆除该违法建设平房的行政处罚决定。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委托罗律师予以代理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撤销案涉决定书。
02 律师策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1990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在 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必须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提出的规划设计要求,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和其他有关批准文件后,方可申请办理开工手续。”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必须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拆 除。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的具体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2019年4月23日修正后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人 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建设影响近期建设规划 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准。”
03 案件结果
罗律师认为,被告作出的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是严重违法行政行为,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应当予以撤销。1.被告作出的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事实认定不清, 案涉酒店系原有的源来饭店重修整建而成,不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被告作出的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适用法律错误,应当依法予以撤销。《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建设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 容、安全等的,不得批准。临时建设应当在批准的使用期限 内自行拆除。”但本案中,原告整建酒店不属于临时建设, 且整建也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因此,原告没有违反该法律规定。3.被告作出的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不符合比例原则和法规规范目的。被告行政行为的作出应考虑两个方面的因素:一是行政裁量权的行使应符合比例原则。原告的原房屋是危旧房,在旧房已经严重影响居住安全与生活质量的情况下进行维修,被告即便认为新房建设有未按规划许可的情形,在不违反集镇规划和不危及公共利益的情况下,所作行政行为在考虑规划秩序利益的同时,也应当充分考虑是否会对原告的居住安全与正常生活产生过度侵害以及前期投入4 80万元的损失,不应迫使原告处于居无定所之状态;二是行政行为的作出应当符合以人为本的行政目的和原则。应坚持以人为本,创造人居和发展的良好条件,妥善处理和协调各 种利益关系,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本案中,原告的旧房已进行全面整修,现被告以未经规划为由,要求原告自行拆除,并通知供电部门拉闸断电,致使原告无法继续经营, 生活长期处于居无定所之状态,基本的人权和人格尊严都因此得不到保障。综上,被告作出的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严重违法。
被告合浦县自然资源局辩称,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 诉讼请求。一、被告具有行使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行政法定 职权。二、被告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认定的事实清楚。三、被告作出责令限期 拆除决定书,适用法律正确。四、被告作出 的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整个行政处罚程序合法有效。五、 被告对原告作出行政处罚是依法行政,并无行政行为目的不当。被告对原告作出的行政处罚是基于正确依法履行城乡规 划管理职权,依法处置未经许可擅自建设的违法建设行为。
法院认为,本案被告合浦县自然资源 局在合浦县机构改革实施后,行使城乡规划管理职责,对本 行政区域内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行为具有处理职权。建设单位和个人在规划区内进行 建设,应当申请办理建设规划许可,进行临时建设的,也应 当经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本案中,被告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执法人员制作的调查 笔录经过原告核对以及现场勘查时通知过原告到场,被告执 法人员将限期拆除听证告知书及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粘贴 于案涉建筑物上,该方式不属于留置送达,也不属于其他法 定送达方式。被告未依法向原告送达,原告的陈述申辩权及 申请听证的权利因此未得到保障,上述行为均违反了法定程序,被告作出的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应予撤销。故法院判决撤销被告合浦县自然资源局作出的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
04 办案心得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对于违法建设应进行核实,确定房屋是否取得合法的建设审批手续和产权证书等,未经核实,迳行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被征收人限期拆除房屋,不合法。如果遇到此情形,应及时咨询专业征拆律师,及时提起法律程序维护合法权益。
案情简介
律师策略
案件结果
办案心得